从2000年起,国家加大教育改革力度,建立了高等、中等职业教育沟通的升学“直通车”、“立交桥”,进大学深造不再是高中生的“专利”,中专生一样能圆大学梦。
中专生毕业时,可以参加“对口升学”或“高职单招”考试,2022年山东省改为“职教高考”,只有中专或同类学生参加,同样能考取大学本科、专科院校,与通过普通高考进入大学的学生资格相同,毕业颁发全日制毕业证书。
重要的是,学生在就读职业院校期间,学习了扎实的理论基础,和过硬的职业技能,进入高校后,会比其他同学起点更高,进步更快,更有利于成才。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关于河南省重点公办中专学校有哪些-河南省唯一一所新闻出版类特色学校招生详情,希望对大家有帮助,仅供参考!想要了解更多信息的话可以电话联系老师!
河南省新闻出版学校在第七届全国印刷行业职业技能大赛河南省选拔赛中喜获佳绩
近日,由河南省新闻出版局、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共同主办的第七届全国印刷行业职业技能大赛河南省选拔赛,河南省新闻出版学校参赛选手凭借努力拼搏、奋勇争先的顽强斗志脱颖而出,共荣获各竞赛项目一等奖6个、二等奖5个、三等奖5个,河南省新闻出版学被省组委会授予“优秀组织奖”荣誉称号。
数字媒体技术应用
专业特色:3+2专业、界面设计(1+X)证书试点专业。
主要课程:学习数字图形、视觉创意、数字剪辑技术(PR)、影视特效(AE)、影像创意、动画设计与制作(Animate)等课程,具备数字媒体作品的设计与制作、数字媒体软件应用能力
就业方向:毕业后可从事新媒体艺术创作,也可通过3+2高职联办模式考入河南省工业贸易职业学院继续深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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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条是关于确定实习单位程序及基本条件的规定。
在确定实习单位前,职业学校须对该单位进行实地考察评估并形成书面报告,内容包括:单位资质、诚信状况、管理水平、实习岗位性质和内容、工作时间、工作环境、生活环境以及健康保障、安全防护等八个方面。只有同时满足合法经营、管理规范、实习设备完备、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的单位方可确定为实习单位。学生自行选择顶岗实习的单位也应承诺满足以上要求。
第七条 职业学校应当会同实习单位共同组织实施学生实习。
实习开始前,职业学校应当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与实习单位共同制订实习计划,明确实习目标、实习任务、必要的实习准备、考核标准等;并开展培训,使学生了解各实习阶段的学习目标、任务和考核标准。
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应当分别选派经验丰富、业务素质好、责任心强、安全防范意识高的实习指导教师和专门人员全程指导、共同管理学生实习。
实习岗位应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要求,与学生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
第十一条 职业学校应当会同实习单位制定学生实习工作具体管理办法和安全管理规定、实习学生安全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制度性文件。
职业学校应对实习工作和学生实习过程进行监管。鼓励有条件的职业学校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构建实习信息化管理平台,与实习单位共同加强实习过程管理。
本条是对实习过程管理的总体要求。
职业学校应切实加强制度建设,制定学生实习工作具体管理办法和安全管理规定、实习学生安全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制度性文件。在制定过程中,须充分征求、吸纳实习单位意见。
职业学校要加强对实习工作的监管。监管应覆盖实习全过程,实施动态化管理。有条件的地方和学校,应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构建实习信息化管理平台,推动实习管理的精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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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出版物发行员职业技能鉴定的申报条件有哪些?
——初级(具备下述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工作2年以上。
(3)本职业学徒期满。
——中级(具备下述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发行专业毕业证书。
(5)取得大学专科以上毕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高级(具备下述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本科以上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
第九条 实习单位应当合理确定顶岗实习学生占在岗人数的比例,顶岗实习学生的人数不超过实习单位在岗职工总数的10%,在具体岗位顶岗实习的学生人数不高于同类岗位在岗职工总人数的20%。
任何单位或部门不得干预职业学校正常安排和实施实习计划,不得强制职业学校安排学生到指定单位实习。
本条是关于顶岗实习单位接收学生占比和职业学校安排实习计划自主权的规定。
(一)关于顶岗实习单位接收学生占比。实习单位应合理确定顶岗实习学生的人数占在岗人数的比例,需同时符合以下两个要求:一是同期在该单位顶岗实习学生总数不超过在岗职工总数的10%,二是同期在该单位某一具体岗位顶岗实习的学生总数不超过该岗位在岗职工总人数的20%。
(二)关于职业学校安排学生实习计划的自主权。本条强调,任何单位或部门不得干预职业学校正常安排和实施实习,不得强制学生到不符合实习单位资质要求、与学生所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以及与所学专业不对口或不相近的指定单位实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