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目前就业形势来看,就业比较好的专业主要有直播电商服务、金融事务、无人机操作与维护、幼儿保育等。郑州电气工程学校升学实验部就有相关专业,郑州电气工程学校是1959年经国家一机部批准和河南省教育厅批准创办的一所中专与技工教育一体的中等职业学校,业务上隶属郑州市教育局和郑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导。
学校是郑州市职业技术教育先进单位、河南省职业技术教育先进单位、河南省优级技工学校2006年被郑州日报评为“市民满意的职业技术院校”。2008年被河南电视台评为“诚信办学单位”、河南省“安全校园优秀学校”。建校60年来,已为各行业培养了数万名中高级技术工人、技师和管理人才。
郑州电气工程学校升学实验部办学理念超前,人才培养模式独特,教学作风严谨,与安阳师范学院、河南师范大学、安阳学院、河南科技学院、黄河交通学院等高校深度合作,共同探索“3+2”、 三二分段制和“对口”升学等中高职教育培养模式,保障我校中专学生毕业直升。
行业优势突出 出版行业是名副其实的朝阳行业。目前,河南省有12家出版社,4家光盘复制企业,4家电子音像出版社,123家报纸,242家期刊,近8000家印刷企业和1000多家发行网点,这些单位和企业既为学校的教育教学提供了较好的实训实习场地,也为毕业生提供了广阔的就业空间。
播音与节目主持
专业特色:河南省广电行业重点建设专业。
主要课程:学习新闻采编、普通话语音学、舞蹈与电视化妆、视听语言、广播播音主持艺术、电视播音主持艺术、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融媒体运营等课程,具备广播电视学,新闻传播学,语言文学以及艺术、音乐等学科知识与能力。
就业方向:毕业后可从事各类节目、活动的播音与主持工作,也可参与采编,编、播、摄、制合一的制作过程。通过单招、对口入学等方式进入省内外各高等院校主持与播音、广播电视编导等相关专业学习深造。

河南省文明校园河南省新闻出版中专招生简章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河南省新闻出版学校函授站正式成立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改革,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办学模式,推动我省文化强省建设,促进我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2018年7月2日上午,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刘院长、闫书记一行莅临我校,在校长张培明、党委书记安勇涛的陪同下,对我校教室、实训楼等办学资质和办学条件进行了实地考察,并在会议室举行了交流合作座谈会。在考察过程中,刘院长对我校的办学条件和办学规模给与了较高评价。
经友好交流,双方在教育教学等方面达成合作意向,按照相关规定,由省教育厅的批准,在我校正式建立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河南省新闻出版学校函授站。对于此次合作,双方领导高度重视,表示在今后的合作中要充分发掘各自办学优势,提高教学质量,扩大招生规模。协议签订后,双方要加强规章制度建设,坚持标准,依法规范合作,携手共进,把函授站的发展提升到新的高度。
河南省新闻出版培训中心于2000年4月经河南省新闻出版局批准成立,与河南省新闻出版学校属于一个机构两块牌子。中心下设北京印刷学院河南函授站、河南省新闻出版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河南省新闻出版学校职业技能鉴定站等机构,担负着河南省新闻出版行业大专、本科层次的继续教育、全省新闻出版行业相关职业的业务培训和技能鉴定职责,由培训科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河南省文明校园河南省新闻出版中专招生简章
本条是关于学生实习具体组织实施的规定。
(一)明确了具体组织实施学生实习的两个责任主体。
(二)学生实习开始前,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应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共同制订实习计划,并对学生开展学习目标、任务和考核标准等方面的专门培训。
(三)指导实习的教师、实习单位负责指导实习的专门人员应当经验丰富、业务素质好、责任心强、安全防范意识高。《规定》强调实习指导教师、实习单位指定的专门人员要全程指导、共同管理学生实习。
(四)学生实习岗位应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要求。“与学生所学专业对口”是指学生实习岗位与教育部颁布的职业学校专业目录中专业对应的职业(工种)相符。“与学生所学专业相近”是指学生实习岗位与教育部颁布的职业学校专业目录中专业所属的专业类对应的职业类别相符。
第八条 学生经本人申请,职业学校同意,可以自行选择顶岗实习单位。对自行选择顶岗实习单位的学生,实习单位应安排专门人员指导学生实习,学生所在职业学校要安排实习指导教师跟踪了解实习情况。
认识实习、跟岗实习由职业学校安排,学生不得自行选择。
参加出版物发行员职业技能鉴定的申报条件有哪些?
——初级(具备下述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工作2年以上。
(3)本职业学徒期满。
——中级(具备下述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发行专业毕业证书。
(5)取得大学专科以上毕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高级(具备下述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本科以上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